1、项目名称: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台工业CT机项目。
2、建设地点: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东厂区R6科研楼1层2号CT室。
3、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1号
联 系 人:赵岩
联系方式:18614041013
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陕西秦洲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新能源(香港)科技有限公司在宁德投资的港资企业,从事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生产高端消费电子产品电池。宁德市区内现有2个主要生产厂区,分别为“湖东厂区”和“湖西厂区”。
为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生产需要,在湖东园区R6科研楼1层2#CT室新增2台型号为“V|tome|xM300/180型”断层扫描仪(以下简称“1#CT机”和“2#CT机”),设备自带屏蔽体,用于电池产品质量检测。本项目检测设备自带检测铅房,操作台位于铅房外,为Ⅱ类射线装置,具体内容见下表
射线装置参数表
根据《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办法的公告》,本项目新建的2台工业CT机为Ⅱ类射线装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21修订版)规定,本项目属于“五十五、核与辐射”中“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中“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委托厦门尚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台工业CT机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于2024年7月19日对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台工业CT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闽环辐评[2024]45号)。建设单位已根据环评要求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环评批复意见于2025年5月完成了项目建设。目前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措施运行正常,已具备了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条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的要求,建设单位委托陕西秦洲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接受委托后,陕西秦洲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组织技术人员于2025年5月对项目进行了现场调查和相关资料收集工作。在现场监测,调查和查阅相关工程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台工业CT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025年6月21日举行了本项目验收会。
6、主要环境影响
Ⅰ、X射线电离辐射污染。
Ⅱ、空气因电离产生极少的臭氧(O3)和氮氧化物(NOX)。
7、对策和措施
Ⅰ、建设单位已设立了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小组成员职责。
Ⅱ、建设单位委托陕西秦洲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2台工业CT机进行监测出具报告,并制定了自主监测方案。
Ⅲ、建设单位把将2台工业CT机设备自屏蔽体内部划为控制区,将2台工业CT机和2号实验室的区域作为监督区,实行分区管理,避免人员误闯入或误照。
Ⅳ、建设项目2台工业CT机设备和2号实验室安全设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工业CT机的屏蔽满足防护要求;工业CT机上均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工业CT机上安装工作状态指示灯,工作状态指示灯、防护门与射线装置设置安全联锁,操作室等位置均已安装紧急停机按钮,防止人员受到误照射。
公示日期:2025年6月23日—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