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陕西中展检测工程有限公司新增射线装置项目
2、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三路48号(西安恒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院内)。现场探伤场所不固定。
3、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中展检测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B3区凤城三路文景苑2幢1层2-1B室
联 系 人:毋英斌
联系电话:13991844595
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陕西秦洲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陕西中展检测工程有限公司于2013年注册成立,主要提供金属材料理化试验、无损检测、阀门、法兰产品质量检验及安全阀校验等方面的专业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公司在职员工136人,无损检测持证人员97人,理化检验持证人员48人。公司拥有理化试验、无损检测、阀门检验等各类的检测、试验设备100多台套,为质量检测检验领域提供多元化专业技术服务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
陕西中展检测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新建移动式X射线探伤项目,项目购置2台X射线机(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用于开展现场探伤业务,该项目于2018年11月7日取得《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陕西中展检测工程有限公司现场探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陕环批复〔2018〕496号),于2018年11月11日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取得验收意见。陕西中展检测工程有限公司已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陕环辐证[00512]),有效期至2028年11月11日。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陕西中展检测工程有限公司新购置8台X射线机(均为Ⅱ类射线装置)开展移动式探伤工作,工作场所不固定,不进行探伤时X射线机储存于公司现有办公场所设备间内,洗片与危险废物暂存分别依托原有的洗片室与危险废物贮存库。
2026年9月3日举行了本项目验收会。
6、主要环境影响
6.1 主要放射性污染物
(1)正常工况下:
①由X射线探伤机的工作原理可知,X射线是随机器的开、关而产生和消失的。本项目使用的X射线探伤机只有当X射线探伤机通电并加高压后,才能产生X射线。在断电情况下,不能产生任何射线,此时工作人员可以安全地进入任何区域而无任何附加辐射。因此,根据本项目X射线现场探伤的工作流程,X射线球管出束照射工件期间,它产生的X射线能量在0~350kV之间,为连续能谱分布,其穿透能力与X射线管的管电压和出口滤过有关。辐射场中的X射线包括有用线束、漏射线和散射线。
②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无放射性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产生。
(2)事故工况下:
①由于管理不善,在X射线探伤机出束前工作人员、周围公众成员尚未撤离控制区、监督区或者在X射线探伤机出束时现场工作人员、周围公众成员误入控制区或监督区,导致上述人群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②在X射线探伤机出束结束后,由于X射线探伤机发生故障,无法正常停止出束,探伤完成,现场工作人员,周围公众进入控制区或监督区,导致上述人群收到不必要的照射。
③在维修X射线探伤机的时候,机器误出束,造成维修人员的误照射。
6.2 主要非放射性污染物
项目使用的8台X射线探伤机工作时的电压分别为250kV、300kV、350kV,运行时产生的X射线会使空气电离产生少量O3、NOX。由于空气的对流和扩散,可以使探伤机产生的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浓度迅速降低,所以有害气体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7、对策和措施
(1)陕西中展检测工程有限公司已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规的要求,对该核技术利用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取得了环评批复,该项目配套环保设施已建成,可正常运行。
(2)现场监测表明,该项目X射线机在正常工况下运行时,控制区和监督区外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均符合《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的相关要求;项目所涉及的职业人员及公众产生的个人年有效剂量均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限值要求及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管理目标值。
(3)单位成立有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机构,制定了各项辐射防护管理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将相关制度等张贴上墙;建设单位为本项目配备了8台便携式X-γ辐射剂量仪、16台个人剂量监测报警仪;并配备了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
(4)项目16名辐射工作人员和1名专职辐射管理人员参加了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的网上考核,考核通过,取得了考试合格成绩报告单;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担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了职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指定有专门的管理办公室和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公示日期:2026年9月4日—2026年10月9日